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“應減盡減”的原則,優化調整“跨省通辦”事項業務規則,明確申請條件、申報方式、受理模式、審核程序、辦理時限、發證方式、收費標準等內容,統一辦理流程和辦事指南。提升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程度,基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,持續推進名稱、編碼、依據、類型等基本要素“四級四同”,完善業務分類、辦理層級、前置環節等業務要素,推動事項辦理規范化運行,實現同一事項在不同地域無差別受理、同標準辦理。
四是加強政務服務機構“跨省通辦”能力建設。強化政務服務機構“跨省通辦”管理和服務功能,優化政務服務資源配置,同時,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,推動政務服務大廳和政務服務平臺對接融合,為企業和群眾提供線上線下多樣化辦事渠道,滿足不同群體的差異化需求。
2021-04-12
2021-03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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